“2024年以来,途经哈密市兰新铁路线了墩至红旗坎段发生铁路供电网轻漂浮物搭挂900余件,其中造成列车降弓414件,影响列车行驶6件。对铁路安全运行带来了较大的安全隐患。”哈密供电段工作人员向哈密铁路运输检察院反映了此事。
勘查情况
哈密铁路运输检察院收到线索后,前往几处事发现场。经现场勘察发现,造成搭挂事件的轻漂浮物多来自于哈密市十三间房百里风区上风区连霍高速公路三道岭至金水大桥段4处停车区的垃圾池。
进一步调查发现,连霍高速公路三道岭至金水桥段了墩、车轱辘泉、盐田、垭口停车区内垃圾池缺乏封闭性,并且旅客丢弃的塑料袋、矿泉水瓶等轻飘垃圾未得到及时、有效的清理。另查,连霍高速公路三道岭至金水大桥段正在进行四道改八道扩建,建设过程中产生的轻漂浮物治理不到位,有些散落在施工现场,存在更大的安全隐患。
检察建议
近日,哈密铁路运输检察院向某高速公路建设单位现场宣告送达《检察建议书》,并邀请了哈密市生态环境局、哈密供电段、哈密工务段、哈密市人大代表参加此次宣告送达活动。

宣告送达活动中,哈密铁路运输检察院检察长宣读了《检察建议书》,并围绕铁路、公路行车安全,保护生态环境和大美新疆建设等方面向被建议单位开展释法说理,帮助企业提高法律意识,预防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
被建议单位负责人表示,将与铁路企业形成合力,根据检察建议内容积极整改,切实维护铁路、公路安全生产。
受邀请的各单位代表纷纷表示,铁路、公路安全生产关乎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检察机关此次宣告活动,为消除铁路、公路行车安全隐患凝聚了合力、提供了可行性方案的同时,预防了企业可能面临的法律风险。
工作计划
下一步,哈密铁路运输检察院将继续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对被建议单位整改情况“及时看、回头看”,切实维护好铁路安全运行,续写“益心护航中欧班列”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