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红旗,男,汉族,1998年7月调入哈密铁路运输检察院工作,先后在办公室任秘书,在侦监科、公诉科、反贪局任书记员、助理检察员、检察员,2016年第一批入额检察官。2012年在监所科任科长期间荣立集体三等功。
爱岗敬业,忠诚履职,践行检察官使命。
他对检察工作有着执着的追求和极大的热情,他一直把“人一生没有不变的职业,只有不变的事业,没有不变的经历,只有不变的信念。无论是干什么工作,干一行就要爱一行,作为党员就应爱党,作为检察官就该爱岗。”这句话作为他的座右铭,他从检以来,始终用勤奋敬业和不断学习的实际行动践行自己的承诺。他2007年任监所科副科长(主持工作),负责监所检察工作期间,积极创新监所监督工作方式,认真履行职责,十年来,从未发生过任何检察事故,连续获两届“二级规范化驻所监察室”,并荣立集体三等功;监所检察改革后,面对新增加的业务,他认真学习,刻苦钻研,成功办理了3件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正确地履行职责,有效地维护了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2016年3月底,为了解决办案人员不足的问题,哈密铁检院进行了内部改革,将反贪局、反渎局、预防科、监所科整合为自侦部,他任自侦部负责人。值此之际,正赶上全国铁路系统开展“打盗销”专项活动,他立即带领两名干警投入到此次专项活动中去,他及时总结职务犯罪案件与其它刑事案件侦查工作特点规律,把侦查理论同实际办案相结合,广泛涉猎相关知识,以理论指导实践,在实践中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他带领干警共立案查处“打盗销”职务犯罪案件3件3人,三起案件经法院审理均作出了有罪判决。更值得一提的是这三起自侦案件的判决,对后续职务犯罪案件的判决起到了示范效应。与此同时,2016年10月2日,兰新铁路柳园辖区发生一起客运列车脱线责任事故,他受检察长指派,第一时间介入 “10·2”事故调查,全程对调查组调查工作进行监督,他发挥了自己具有较熟悉铁路知识的优势,协同国家铁路局,认真履行了检察职责,对事故调查进行了有效监督,圆满的完成了领导交办的任务。反贪工作磨练出了他稳重谨慎的工作作风,机敏灵活的办案思路,面对狡猾的犯罪嫌疑人,面对各种复杂的办案环境,他从从未怕过,相反,他越难越战、越战越勇。今年4月,他带领反贪局干警在初查一起职务犯罪线索时,发现有国有资产流失情况,在犯罪嫌疑人不明的情况下,他取得了上级领导和主管检察长的支持,果断以事立案,最终成功立案2件2人,此案已侦查终结,准备移送审查起诉。案件的成功办理,得益于他在办案过程中,能做到尊重犯罪嫌疑人的人格尊严和细微机敏的观察;得益于对侦查时机和突破口的把握;得益于对犯罪嫌疑人的心理揣摩;得益于对情与法的理解和理性平和,文明规范办案把控,从而达到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效统一。
信守誓言,无悔奉献,履行检察官职责。
他在反腐第一线,恪尽职守,忘我工作,加班加点成常态,吃饭、睡觉时都在思考着案件的办案思路和突破点。曾在十年前,他在办理一起行贿案时,与同事远赴千里之外缉拿行贿人时,在下榻宾馆遭遇一持刀男子入室袭击,他不顾个人安危,和同事冲上去将其制服。在抓捕犯罪嫌疑人期间,由于长时间劳累,肾结石突发,他硬是强忍疾病和痛苦,将犯罪嫌疑人缉拿归案。特别是在2016年全年开展 “打盗销”专项活动,在办理一件上级交办的涉及“小金库”犯罪案件时,发现犯罪嫌疑人李某某的羁押期限还有4天到期,他一刻也不敢耽误,立刻乘车赶往库尔勒调取证据,他充分利用乘车时间,制作侦查计划、讯问提纲,白天四处奔波找证据,晚上判研案情,由于他身体过度劳累,致使其血压突然升高,用早餐时,他感觉一阵眩晕,被同事送到库尔勒铁路医院,经过检查,大夫要求他必须要住院治疗。此时,案件正在较劲的时候,耽搁不起呀,咋能住院呢。他对大夫说:“大夫,我是从哈密到库尔勒办案的,时间紧不容耽搁,你给我开点药吃就可以了。”大夫坚决不同意。最终,在他的反复央求下,医生只能无奈的给他开了药让他走了。闻讯赶来陪他看病的库尔勒铁检院副检察长赵敏说:真是个办案不要命得主。他走出医院就又投身到案子中去了。经过4天4夜的连续熬战,终于收集到了认定另有其他犯罪的重要证据,为侦破此案赢得时间。此时,也正赶上他女儿要生孩子,他早先就答应过女儿,要在孩子出生时守候在女儿身边,可是“打盗销”专案当时正处在攻坚时期,他对女儿的承诺失约了。在数十年的时间里,在腐败面前,他敢于亮剑;在危险时刻,他挺身而出;在病痛折磨中,他不忘检察职责,他从未考虑过个人的职务升迁和生活待遇,但他忠实地履行了一名共产党员在党旗面前的誓言,践行了一名检察官对事业的忠诚本色。
诲人不倦,团结向上,为人亲善的“好大哥”。
他有一个让人称道的地方,就是诲人不倦、甘当人梯、团结向上的精神。他深知“就算自己浑身是铁也打不了几斤钉”的道理,工作中团结全局干警,注意充分发挥和调动每个干警的主观能动性。他从言传到身教两个方面加强对侦查员的培养,以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来保障侦查工作水平的提升。他以身作则、以自身的行为来引导大家进步。在办案中,从讯问技巧到笔录的制作;从运用谋略到方法经验,一点一点地传授给他们。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 他带领反贪局干警办理职务犯罪案件5件5人,结束了长期以来未办理自侦案件的局面,获得了本院干警和铁路职工的赞许。生活上,他总是第一时间掌握干警困难情况,第一时间帮助干警解决困难,全院干警都愿意和他交流,特别是年轻干警遇到困惑的事情时,都喜欢找他聊一聊,所以大家就叫他“知心大哥”。他现在还是我院“青年志愿者服务队”中唯一的一名“青年老哥”。
诚心从检,廉洁奉公,诚恳坦荡的“检察人”。
一直以来,他始终把坚守检察官职业道德和传统美德作为做人做事的底线,他常挂在嘴边的一句话:“做人必须是得要配位”。中央“八项规定”、自治区十条规定、高检院高检院《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以及其它廉洁自律规定,他从不触碰,他坚决做到了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交的朋友不交,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律。在办理案件时,他深知, 手中的权利必须要慎用,一个案件事实的认定关乎到一个人的命运和前途甚至一个家庭的团圆和幸福, 因此,必须要忠于事实,忠于法律,一定要公道正派,清正廉洁。他尊重领导、团结同志,宽以待人,以爱岗敬业诠释着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对检察事业的热爱,做到了无愧于“人民检察官”这一光荣的称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