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进“一带一路”建设重要讲话精神,落实好《关于服务保障“丝绸之路经济带”(国内西北段)建设加强区域检察协作的意见》,年初,哈密铁路运输检察院与甘肃瓜州县人民检察院签署了《建立兰新铁路(哈密-瓜州段)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确立了五项机制。
近期,根据《意见》中“信息共享和案件线索移交机制”瓜州县人民检察院向我院移交了国家司法救助线索1件。该司法救助案件中的申请人张某某是本院于2007 年1月初办理的段某某故意伤害案中的被害人,曾因段某某故意伤害将其头部打成重伤,伤势痊愈后为智力2 级残疾。案发当时加害人段某某无赔偿能力,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没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赔偿。张某某智力残疾失去劳动能力,无法外出务工,无任何经济来源,其父母为给张某某做康复,花去家中所有积蓄并欠下巨额债务,目前仅靠家中15 亩地收入和打零工维持日常生活,家庭经济收入来源单一,生活陷入困境。两院召开案情通报会,交流探讨了司法救助等工作的经验做法,共同拟定了对张某某开展联合司法救助的方案。在全面调查核实的基础上,两院依法分别启动了司法救助程序,为张某某申请到司法救助金10000元。
9月18日,两地检察院领导与相关工作人员来到申请人张某某家中,向其发放联合司法救助金10000元。张某某的父亲红着眼眶感谢道:“感谢各位领导和检察官提供的救助,给我们带来了生活的希望。”
此次两地检察院开展跨省联合司法救助,由“单打独斗”向“多向发力”转变,通过精准救助,帮助陷入困境的家庭增强“造血能力”,切实体现检察机关发挥检察职能,主动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大局。我院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二十大会议精神和第十六次全疆检察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深化司法救助,完善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持续扩展救助的广度和深度,不断优化提升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工作理念和成效,力争在司法救助工作中取得新突破,彰显新作为,为切实解决一桩桩人民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贡献检察力量,为区域内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