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走进新疆铁检
工作职能 工作职能
管辖范围 管辖范围
历史沿革 历史沿革
机构设置 机构设置
领导介绍 领导介绍
  微平台  
检察微博
检察微博
检察微信
检察微信
今日头条客户端
今日头条客户端
当前位置:首页>>检察文化
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丨关于保护国家重点保护动、植物倡议书
时间:2024-03-03  作者:王德中  新闻来源:乌铁检察分院办公室  【字号: | |

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鲜明特点。


国家重点保护动、植物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和生态价值,是大自然和前人留给我们的无价之宝,是不可再生的活文化和绿色名片,是历史文化的载体。在维护生物多样性、生态平衡和环境保护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具有重要的生态、社会价值。

202433日是第十一个“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今年我国的活动主题为“构建野生动植物智慧保护体系”,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推进国家重点保护动、植物的保护,保护好美丽新疆,进一步提升全社会保护动、植物意识,谨向大家发出如下倡议:

一、争做保护国家重点保护动、植物的宣传者。希望大家积极行动起来,主动学习并普及保护国家重点保护动、植物相关知识与法律法规,带动广大群众树立保护珍贵动、植物意识,营造全民共同参与国家重点保护动、植物的良好氛围,争做高质量绿色发展的宣传者。

二、争做保护国家重点保护动、植物的参与者。保护国家重点保护动、植物是我们的光荣使命,也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尊重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生态环境以及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的生长规律和原始面貌,保护包括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和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在内的完整生态系统,勇于劝阻和举报非法猎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以及采伐、运输、收购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及制品的行为。

三、争做保护国家重点保护动、植物的捍卫者。坚持全面保护、依法保护、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原地保护、科学管护。我们要扎实开展打击危害国家重点保护动、植物违法犯罪专项整治行动,勇于同一切危害国家重点保护动、植物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敢于制止破坏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生存生活环境及破坏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生长生活环境的不文明行为,全力保护好国家重点保护动、植物资源。

保护国家重点保护动、植物就是保护新疆的历史文化,是见证新疆植物、文化和历史的沧桑巨变,是推动新疆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文化资源,请大家积极响应倡议,为保护国家重点保护动、植物尽一份责任、尽一份爱心。


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宣





1.新疆常见国家重点保护动物(节选)

之一:雪豹(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态特征:雪豹也被称为“雪山之王”,属于食肉目猫科。体长100-150cm,尾长80-100com,约为体长的3/4,体重35-40kg。雪豹冬毛浓密,灰白色体毛上布满了不规则环形黑斑,头部的较少,尾部黑斑呈现环状,使它完美的融入雪山的环境。

新疆分布:多在海拔2500-6000米的山地草原和高山灌丛中活动,偶尔也到平原区。

之二:北极茴鱼(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态特征:隶属于鲑形目茴鱼科。又名棒花鱼。体形长,侧扁,体长15-36厘米,体重1-2千克。前背窄棱状,头短,靠近鱼头部位上面有黑色小斑点。眼大。上下颌约等长,各有一行细弱牙。鳞中等大,尾鳍深叉形。

新疆分布:分布于额尔齐斯河流域。

之三:马鹿(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态特征:隶属于偶蹄目鹿科。体长为160-250cm,尾长12-15cm,体重为150-250kg。夏毛较短,为赤褐色,背面较深,腹面较浅;冬毛厚密,毛色灰棕。雄性有角,一般分为6叉,最多8个叉,茸角的第二叉紧靠于眉叉。颈部较长,四肢也长。蹄子很大,尾巴较短。

新疆分布:分布于天山和阿尔泰山的山地森林和南北疆平原胡杨林等地。

2.新疆常见国家重点保护植物(节选)

之一:雪莲花(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

生活型:多年草本,茎无毛;叶密集,基生叶和茎生叶无柄,叶椭圆形或卵状椭圆形,长达4厘米,宽2-3.5厘米,基部下延,有尖齿,两面无毛;最上部叶苞叶状,宽卵形,长5.5-7厘米,边缘有尖齿,膜质,淡黄色,包被总花序;头状花序在茎顶密集成球形总花序;总苞半球形,径1厘米,总苞片3-4层,边缘或全部紫褐色,外层长圆形,长1.1厘米,疏被长柔毛,中层及内层披针形,长1.5-1.8厘米;小花紫色;瘦果长圆形;冠毛污白色,2层;

新疆分布:乌鲁木齐、天山、阜康、玛纳斯、和硕、昭苏、沙湾、富蕴、青河等地。

之二:锁阳(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

生活型:多年生肉质寄生草本,无叶绿素,全株红棕色;株高15-100厘米,大部分埋于沙中;茎圆柱状,直立、棕褐色,径3-6厘米,埋于沙中的茎具有细小须根,尤在基部较多,茎基部略增粗或膨大;茎上着生螺旋状排列脱落性鳞片叶,中部或基部较密集,向上渐疏;鳞片叶卵状三角形,长0.5-1.2厘米,宽0.5-1.5厘米,先端尖;肉穗花序生于茎顶,伸出地面,棒状,长5-16厘米、径2-6厘米;其上着生非常密集的小花,雄花、雌花和两性相伴杂生,有香气,花序中散生鳞片状叶;雄花:花长3-6毫米;花被片通常4,离生或稍合生,倒披针形或匙形,长2.5-3.5毫米,宽0.8-1.2毫米,下部白色,上部紫红色;蜜腺近倒圆形,亮鲜黄色,长2-3毫米,顶端有4-5钝齿,半抱花丝;雄蕊1,花丝粗,深红色,当花盛开时超出花冠,长达6毫米;花药丁字形着生,深紫红色,矩圆状倒卵形,长约1.5毫米;雌蕊退化;果为小坚果状,多数非常小,1株约产2-3万粒,近球形或椭圆形,长0.6-1.5毫米,直径0.4-1毫米,果皮白色,顶端有宿存浅黄色花柱;种子近球形,径约1毫米,深红色,种皮坚硬而厚;

新疆分布:乌鲁木齐、哈密、玛纳斯、奇台、若羌、焉耆、乌恰、莎车、叶城、和田、沙湾、阿勒泰、阿勒泰等地。

之三:肉苁蓉(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植物)

活型:多年生草本;株高达1.6米;茎下部叶紧密,宽卵形或三角状卵形,长0.5-1.5厘米,宽1-2厘米;上部叶较稀疏,披针形或窄披针形,无毛;穗状花序长15-50厘米,宽1-2厘米;上部叶较稀疏,披针形或窄披针形,无毛;穗状花序长15-50厘米;苞片条状披针形或披针形,常长于花冠;小苞片卵状披针形或披针形,与花萼近等长;花萼钟状,5浅裂;花冠筒状钟形,长3-4厘米,裂片5,近半圆形;花冠淡黄色,裂片淡黄、淡紫或边缘淡紫色,干后棕褐色;花丝基部被皱曲长柔毛;花药基部具骤尖头,被皱曲长柔毛;子房基部有蜜腺;花柱顶端内折;蒴果卵球形,长1.5-2.7厘米,顶端具宿存花柱;种子长0.6-1毫米;

新疆分布:乌鲁木齐、头屯河、乌尔禾、昌吉、奇台、精河、乌恰、沙湾、托里、和布克塞尔、富蕴、福海、石河子等地。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 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管理法规,以食用为目的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第一款规定以外的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三百四十四条 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珍贵树木或者国家重点保护的其他植物及其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森林资源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条 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的野生植物,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明知是非法采伐、毁坏的上述植物及其制品,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的规定,以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罪定罪处罚:

(一)危害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一株以上或者立木蓄积一立方米以上的;

(二)危害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二株以上或者立木蓄积二立方米以上的;

(三)危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数量虽未分别达到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标准,但按相应比例折算合计达到有关标准的;

(四)涉案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及其制品价值二万元以上的。

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危害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五株以上或者立木蓄积五立方米以上的;

(二)危害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十株以上或者立木蓄积十立方米以上的;

(三)危害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数量虽未分别达到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标准,但按相应比例折算合计达到有关标准的;

(四)涉案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及其制品价值二十万元以上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违反国家规定,非法采伐、毁坏古树名木,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加工、出售明知是非法采伐、毁坏的古树名木及其制品,涉案树木未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的,根据涉案树木的树种、树龄以及历史、文化价值等因素,综合评估社会危害性,依法定罪处罚。


图片及部分文字来自网络以及新疆野生动植物、荒野新疆公众号、《动物志》《植物志》



友情链接
版权所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乌鲁木齐铁路运输分院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