晴空万里,骄阳如火。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检护民生”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增强学生运用民法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近日,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分院第三检察部检察人员走进乌鲁木齐市109中学,以通俗易懂的语言讲解《民法典》相关法律知识。
同学们闪烁的大眼睛里,充满了对法律知识的兴趣,带着在“普法小课堂”中产生的问题,争先恐后与检察官交流互动。
“为什么说《民法典》是社会生活百科全书呢?”…第三检察部检察官解答道,“民法典规定了每个人从出生至死亡,从柴米油盐到衣食住行的权利。正如,民法典规定胎儿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其拥有继承权;规定了死者姓名、肖像、名誉、隐私、遗体等人格权利、财产权利均受法律保护!如果有人肆意诋毁英雄烈士、歪曲民族历史,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这些均属违法侵权行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可以依法提起诉讼!所以说,民法典确是一部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
本次活动现场气氛热烈,通过“普法小课堂+互动问答”的形式,激发了学生们对法律学习的兴趣,培养了“法在身边 遇事找法”的法治思维,在潜移默化中引导了学生们做守法好公民。
下一步,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将持续关注青少年、农民工等弱势群体的权益保护,加强对广大群众法治宣传教育,从民事支持起诉的角度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守护民生。
来源:乌铁检察分院第三检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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