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乌鲁木齐铁路运输分院
2022年1-9月乌铁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
(公开版)
为深化检务公开,推进阳光检务,确保司法透明,乌铁检察分院依据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现将2022年1-9月主要业务数据向社会公示,情况如下:
一、刑事检察工作
1. 审查逮捕。2022年1-9月,乌铁检察机关共受理审查逮捕各类案件23件34人,同比分别下降48.9%、52.8%。其中受理环境资源类案件18件27人,占受理总数的78.3%、79.4%。经审查,共批准和决定逮捕12件17人,同比分别下降64.7%、68.5%。。不批准逮捕共17人,同比下降5.6%,不捕率50%,同比增加25个百分点。
2. 审查起诉。共受理审查起诉各类犯罪439件738人,同比分别上升11.7%、上升19.4%。其中受理环境资源类案件380件570人,占受理总数的86.6%、77.2%。经审查,决定起诉94件188人,同比分别下降28.2%、下降9.2%。其中起诉环境资源类犯罪70件105人。决定不起诉275人,同比上升77.4%,不起诉率为59.4%,同比增加16.58个百分点。其中不起诉环境资源类犯罪245人。
3. 生效裁判。对于检察机关起诉的案件,法院同期作出生效有罪判决112人,占生效判决总数的100%。无罪和不负刑事责任判决0人。其中一审生效判决110人。


二、刑事诉讼监督工作
1. 立案监督。2022年1-9月,受理立案监督案件17件,对于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案件,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理由17件,通过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件。监督立案率23.53%。
受理撤案监督案件8件,对于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案件,要求公安机关说明立案理由8件,通过监督,公安机关撤案6件。监督撤案率75%。
2. 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2年1-9月,针对公安机关侦查活动违法提出书面纠正11件次,违法情形为不应当撤案而撤案1件次、办案期限违法3件次、其它违法情形7件次。侦查活动违法监督率2.51%。
3. 纠正漏捕、漏诉。2022年1-9月,纠正侦查机关移送起诉遗漏罪行6人,纠正侦查机关遗漏同案犯人数5人,纠正漏捕、漏诉率1.08%。
三、民事检察工作
1. 民事生效裁判、调解书监督。2022年1-9月,乌铁检察机关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件,结案不支持监督申请2件。
2. 民事审判活动监督。共受理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案件4件,结案不支持监督申请3件、结案提出检察建议2件,同期法院采纳2件,民事审判违法监督案件检察建议采纳率100%。
3. 民事执行活动监督。共受理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案件5件。结案不支持监督申请1件,结案提出检察建议1件。
4. 民事支持起诉。共受理民事支持起诉案件34件。
四、行政检察工作
1.对行政审判活动违法行为监督情况。2022年1-9月,乌铁检察机关共受理行政审判活动违法监督案件2件。结案提出检察建议1件,同期采纳1件,行政审判违法监督检察建议采纳率100%。
2.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情况。2022年1-9月,乌铁检察机关行政检察部门依法发出纠正违法、改进工作或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共23件,同期被监督单位采纳11件。
五、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1.线索受理和立案。2022年1-9月,乌铁检察机关共受理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09件。其中,民事64件,占58.7%,行政45件,占41.3%。立案107件,其中,民事立案62件,占立案总数的57.9%,行政立案45件,占立案总数的42.1%。
从地域分布看,立案数量分别是:分院1件、乌鲁木齐铁检院24件、哈密铁检院7件、库尔勒铁检院75件。
2.诉前程序。诉前程序87件。其中,民事公益诉前程序52件,占59.8%,行政公益诉前程序35件,占40.2%。通过行政诉前程序,督促行政机关纠正违法或履行职责案件40件,同比上升17.6%。诉前整改率100%。
3.起诉情况。提起民事公益诉讼6件,同比上升200%。其中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5件。

六、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1.信访总量。2022年1-9月,乌铁检察机关共接收群众信访80件,其中自行接收79件,上级院转来1件。来信38件、来访41件、电话1件。
2.刑事申诉案件同比上升。2022年1-9月,乌铁检察机关共受理刑事申诉案件59件,同比上升1080%,其中直接办理47件。
七、重点关注工作情况
2022年1-9月,乌铁检察机关听证案件12件次81人。公开听证10件次、不公开听证2件次。其中拟不起诉案件5件次,民事诉讼监督案件2件次,行政诉讼监督案件2件次,其他类型案件3件次。其中检察长主持的案件3件次,共邀请人民监督员17人,当事人所在单位代表5人,其它社会人士59人。
2022年1-9月,乌铁检察机关共受理人民监督员监督案件12件。其中公开听证案件10件、法律文书宣告送达1件、通报检察工作1件。共提出监督意见8件,监督意见被采纳7件,不采纳监督意见已做解释说明3件。
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分院综合检察业务部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