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分院2022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拔聘用制书记员补充公告
经综合研究,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决定将2022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选拔聘用制书记员报名时间及方式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选拔人数及岗位职责
(一)招聘选拔人数:
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分院:招聘选拔书记员6名。
(二)岗位职责:
公文处理、公文写作;案件办理过程记录工作;案件材料接收、录入,以及案卷装订、保管和归档;法律文书校对、印制、收发和各类工作材料管理;完成检察官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二、招聘选拔原则
(一)坚持党的领导;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
(四)坚持遵循司法规律、人岗相适。
三、招聘选拔条件
(一)报名参加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满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报名当天)。
3.具有法院、检察院2年以上书记员工作经历的,可适当放宽年龄。
4.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法律、汉语言文学专业优先。
5.遵守宪法和法律,在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大是大非问题上,旗帜鲜明,立场坚定。
6.具有良好的品行。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具有新疆户籍(配偶或子女)或者新疆生源。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劳动教养的;
2.曾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在公务员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处理尚未满处理期限的;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7.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
8.本级检察机关在职工作人员的亲属;
9.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
四、招聘选拔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采取线上报名。报名时间:自2022年9月14日起至2022年9月16日19点止(前期通过线下报名的人员,无需通过线上再次报名)。
2.报名所须资料:
(1)报名人员登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乌鲁木齐铁路运输分院门户网站(http://www.tlurumqi.jcy.gov.cn/)或前往“新疆铁路检察”微信公众号下载《2022年度乌铁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填写相关内容后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至招考专用邮箱(ABEL515@163.com)。
(2)报名人员需要将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所在院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户口本首页(或集体户口首页)和本人页等相关材料扫描成电子版后发送至招考专用邮箱(ABEL515@163.com)。
(二)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
1.笔试以法律知识及时事政治为主。
2.参加面试人员从达到笔试合格线以上人员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数和招聘计划人数比例为5:1。面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自我认识、逻辑思维、语言表达、随机应变、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3.根据考试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以1:1比例确定入围体检考生名单,发放体检通知。
4.考生考试成绩1年有效,如入围体检、政治审查及培训、试用期的人员有不合格情况出现缺额时,可依据成绩从高往低依次递补。
5.优先考虑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本科及以上学历、持有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在法检两院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历者。
6.笔试、面试时间:笔试、面试地点均在乌鲁木齐市。具体时间地点根据疫情防控实际,另行通知。
(三)体检
1.体检当日由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工作人员带领入围体检人员统一前往确定医院进行体检。
2.体检标准参照事业编录用有关标准执行。
3.体检费由体检医院收取,按照体检医院的标准执行,由参加体检的报考人员承担。
4.体检结果不合格的,按考试成绩排序依次递补再行体检。
(四)政治审查。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治审查,主要包括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等内容。
(五)公示与聘用。
1.考试、体检、政治审查全部合格的拟聘用人员,通过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乌鲁木齐铁路运输分院门户网站(http://www.tlurumqi.jcy.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2.公示期满,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确定招聘人选。
(六)培训
对拟聘用人员在上岗工作前由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分院组织培训,培训内容检察业务知识、案件管理系统、保密规定等(培训暂定以网络培训的方式进行)。
培训结束后签订为期2年的聘用合同,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五、待遇保障
工资标准按照财政保障和单位实际情况执行,在聘用期内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的基数、比例依照第二批聘用制书记员招录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一)在招聘过程中对申报材料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考生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二)拟录用人员如为在职人员的,须在与我院签订聘用合同前解除劳动关系,并提供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无法提供的,取消录用。
(三)报考人员应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通讯不畅导致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2022年8月5日至7日,通过线下报名的人员,符合报考条件的报名有效,无需再通过线上报名,具体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线下报名有效人员名单)。
(五)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分院咨询电话:0991-7951044(咨询时间:上午10:00-13:00,下午16:00-20:00)
附件:
1.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分院2022年度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点击即可下载)
2.线下报名有效人员名单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乌鲁木齐铁路运输分院
政 治 部
2022年9月13日
附件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