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机关2021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资格审查公告
根据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机关2021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工作安排,现就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
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机关2021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资格审查工作将于2022年1月10日至11日进行(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二、资格审查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学历学位证,岗位规定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以及《2021年度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机关聘用制书记员报名登记表》《准考证》。
(二)岗位规定的可加分项目所需提供的资格证书,以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三)考生需在资格审查现场签署承诺书,承诺在后续各环节中若发现考生存在与报考条件不符、弄虚作假等情况,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注意事项
(一)考生需本人参加资格审查。如确因疫情等原因本人不能到达现场的,可委托他人提供材料代为审查。本人无法到场的考生根据乌鲁木齐铁路运检察机关要求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二)考生提供的资格审查材料应保证真实、完整,与报考岗位,以及《报名登记表》填写信息相符合。材料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参加面试资格。
(三)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资格审查,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四)考生应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加强健康管理,做好个人防护,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合理安排行程。
特此公告。
附件:1.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2.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表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乌鲁木齐铁路运输分院
政 治 部
2022年1月7日
附件:1.资格审查人员名单

附件:2.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联系方式表

乌鲁木齐铁路运输检察机关2021年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资格审查公告